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关于选聘校内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等文件精神,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做优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强化创新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培育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创业实践能力,做好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兑换的后续服务工作,拟面向校内选聘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夯实创新创业“两团一组”专家库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学校主导、自愿申请、择优聘任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

全校教职工

三、选聘条件

1.政治思想过硬,坚决拥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人才培养事业;

2.具有宽厚的学科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创新创业实践经历以及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能够服从相关安排,积极配合学校为大学生提供持续、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

3.熟悉创新创业政策法规,具有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经历,或具有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所需的能力、资源;

4.具备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创新创业大赛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相适应的战略思维、政策研究、理论指导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导师优先选聘:

(1)近三年来,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校级及以上成果和奖励;

(2)近三年来,担任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方面项目评审专家或社会兼职;

(3)近三年来,指导大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创业孵化项目、学科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创新创业类资格证书;

(5)已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的创业导师;

(6)熟悉企业财税、法律法规和具有良好政校企优势资源的教师。

四、选聘流程

(一)推荐和自愿申报原则

  各学院、部门根据征集条件推荐,本着公开公正、共建共享、以用为本、确保质量的原则,尽量从具有创新创业经历教师中择优推荐候选人,指导过学生团队参加“创青春”、“互联网+”、“挑战杯”、“中国创翼”与“电子商务三创赛”等创新创业类大赛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获得较好成果的优先考虑推荐。

(二)报送

  校内指导教师按照报送要求进行报送。

(三)审核

  创新创业处对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初审。

(四)公示

  根据审核结果,对入选校内指导教师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校内公示,公示无异意后,报送学校审核。

(五)聘任

  对聘任期限内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并优先考虑SYB、网络创业(电商版)、网络创业(直播版)等师资送培提升。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方式

  请学院、各部门于9月7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报名表》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吴薇薇老师处。

(二)联系人

  创新创业处  吴薇薇老师 联系电话:13281886030

六、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职责

发挥学校“转 提 促”专项行动精神,提升创业引导和帮扶作用,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服务水平;将自身的专业特长与收获心得融入到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帮助我校学生提升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帮助我校学生和在孵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和帮扶服务;开展创新创业相关讲座;承担创新创业相关课程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相关大赛和活动。

 

 

附件:1.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报名表

           2. XX学院/部门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创新创业处

2023年9月1日

附件:1.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报名表

 附件: 2. XX学院/部门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