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机制”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在新形势下推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助推“五大新城”建设,现将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团队,汇集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全省创业者提供专业化指导和精细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我市相关行业专家、行业协会、商会以及熟悉我市创业相关工作的资深人士。
(二)国家级、省级、成都市级创业培训SYB或网络培训师资。
(三)具有2年以上创业指导经验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
(四)自主创办企业或其他实体5年以上,且企业或其他实体当前经营状况良好、聘用员工达一定规模的企业家。
(五)具有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工作经验的企业高管。
(六)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教授、讲师、律师、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高级技师等。
(七)熟悉国家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志愿义务提供公共创业指导服务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八)其他具备创业指导专家条件的社会人士。
二、入选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遵纪守法,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有较强的原则性,遵守组织纪律、作风公道正派。
(二)能够奉行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的精神,依托社会资源,发挥专家学者优势,提供创业指导服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三)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能服从安排,积极配合人社等有关部门,较好完成创业指导和服务活动。
(四)个人信用信息良好,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工作职责
(一)提供创业咨询服务。为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指导。
(二)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指导创业者熟悉市场法则,提升创业本领,规避创业风险,增强创业实效;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参加创业服务活动。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创业政策宣讲、创业培训等服务活动,为创业者提供专业指导、答疑解惑。
(四)参加创业项目评审。参与省市级创业孵化载体认定、省市创业项目遴选等评选工作,从专业角度对各类优质创业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为参加省市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入库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五)根据需要参与其他创业服务工作。
四、入选方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都江堰市创业指导师申请(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附相关资质、荣誉等印证材料报送至都江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创业促进科。
(二)审核。经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聘用后,选出拟聘用都江堰市级创业指导专家名单。
(三)公示。拟聘用都江堰市级创业指导专家名单通过“成都·都江堰”政府官网、“都江堰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创业指导专家,颁发聘书,聘期3年。
五、聘用待遇
根据《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江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创业指导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都人社发〔2022〕19号)文件要求,经人社部门聘请,为创业者提供各类指导服务的创业专家(不含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家服务团队的联络和协调;负责对专家提供服务的具体工作进行管理;负责按专家的服务内容支付服务补贴。
(二)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3年根据咨询指导业绩对专家人士评定一次,专家服务期满后,将根据专家志愿和考核情况,重新组织聘用。对于在服务活动中积极主动,服务效果显著的,授予“都江堰市创业指导服务优秀专家”称号。
(三)专家在履行责任的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接受志愿服务任务的;
2.在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经评估无法达到预期的专业水平的;
3.以创业指导服务专家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
4.有严重损害创业工作形象行为的。
七、其他要求
(一)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聘用有创业相关工作丰富经验的人士。
(二)市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队应由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家指导活动,严格规范服务补贴的审批,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有意向报名的老师请联系创新创业处吴薇薇老师填写报名表,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22日。
创新创业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