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 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推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局函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4〕3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成都市,注册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2024年,将聚焦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资助优秀留学人员来蓉创办企业。加强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对在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给予适当倾斜。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各区(市)县人社部门、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收到通知后,在各自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人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护照或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向企业注册纳税地人社部门或所在留创园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纸质件(A4装订、一式两份)。涉密项目请按保密要求专门申报。

附件: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形式审查清单

           4.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